【反恐首案】「屠龍」隊長不知「龍心」代表寶石 認為用汽油彈屬恐怖主義活動

社會

撰文: 陳曉欣

發布時間: 2024/05/16 16:00

最後更新: 2024/05/16 18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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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屠龍」隊長不知「龍心」代表寶石,認為用汽油彈屬恐怖主義活動。(資料圖片)

「屠龍小隊」等人涉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路線放置炸彈及殺警等,7名男女被控首被控《反恐條例》一案今(16日)於高院續審。隊長黃振強早前供稱他在「育龍」頻道提到集齊30粒「龍心」是指殺警,辯方今指「龍心」在屠龍主題的網上遊戲指寶石,黃供稱不知道。另外,黃認為擲汽油彈算是恐怖主義活動。

7名被告為張俊富、張銘裕、嚴文謙、李家田、賴振邦、許湛榮及女被告劉佩凝,案件由陪審團審理。

代表劉佩凝的大律師續盤問已認罪控方證人、「屠龍」隊長黃振強,辯方引述黃與嚴文謙的私訊,黃同意其承認案情中,提到嚴指劉是「老豆搵仔」管理員的描述屬錯誤。

辯方又指,黃在2019年11月7日在私訊罵嚴,黃稱需要「執手尾」。黃於庭上解釋,因為嚴當時私下與隊友商量後推出眾籌計劃,令金主和「家長」有意見,黃需同時向金主解釋及監察「育龍」頻道。

辯方另問及「育龍」頻道管理員帳戶與捐款者的對話,黃供稱有些大額資助的金主是律師,懂得規避法律風險,會開啟「閱後即焚」模式對話,故沒有訊息留底。被問到為何小額資助有紀錄,黃稱或許因為他對於小額資助「唔擺喺心」。

辯方指,黃的承認案情提到「串謀計劃涉及的內容包括設立Telegram頻道,宣揚屠龍小隊的恐怖主義行為,呼籲公眾為這些恐怖主義行為提供資金」。辯方指「育龍」頻道開設時仍未有涉案計劃,故此部分案情不正確。黃表示不同意,因為「育龍」後來有招徠12.8計劃。

控方則表示,開案時已表明恐怖主義活動不一定與12.8計劃掛勾。黃供稱,他認為除了12.8計劃,擲汽油彈也算是恐怖主義活動。

辯方引述黃在12月6日於「育龍」發布的文宣,當中提到「集齊最少30粒龍心」。辯方指在網上遊戲「屠龍傳記」中,寶石被稱為「龍心」,玩家可用錢買「龍心」,問及黃有否玩過該遊戲。黃表示沒有,亦未聽聞過「龍心」指寶石。辯方追問別人是否可理解「龍心」為寶石,法官指辯方不能假定「龍心」是寶石。

黃早前供稱在11月23日與劉通話,黃大致告訴劉將會有大行動,有其他隊伍會用槍和炸彈,小隊會配合,黃著劉加緊籌款力度。辯方今指出,黃捏造他告知劉有大行動,黃因認罪而「篤埋」劉,通話內容無從求證,黃否認說法。黃同意劉沒有問及大行動,亦沒有過問黃款項用途。

辯方指,11月27日黃於私訊再向劉稱「好快有大嘢發生」,指出黃隱晦地說「大嘢」,因黃只當劉是「好細嘅一隻棋子」。黃否認說法,指他早前已交代大行動才簡略地說。

聆訊明(17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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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